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关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沪金复〔2025〕684号),本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获监管核准生效。
据此,本公司自2025年10月31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现任监事单增建、金建忠不再担任监事。上述监事确认与本公司无不同意见,也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不再设立监事会不会对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本公司全体监事在担任监事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完善监事会监督体系,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利益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本公司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