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相关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7

    根据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经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本公司关联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交通银行),就重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交通银行基本情况
   交通银行于1987 年3 月在上海成立,系本公司唯一股东,注册资本7426272.6645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任德奇。该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许可批复文件为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董事会决议,本公司项目公司荣港联合金融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一份合同,具体如下:
   (一)外币同业借款合同。合同金额14亿美元,约占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21.36%。单笔提用业务期限包括14天、1个月、3个月等,最长不超过一年。利率遵循市
场化定价原则,按同期限美元SOFR、欧元EURIBOR利率加点,或参考第三方给予的同期限美元成交价格或报价。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目前还没有独立董事。
    四、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了上述交易,并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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