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相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2.11.17

     根据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经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本公司关联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交通银行),就重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交通银行基本情况
     交通银行于 1987 年 3 月在上海成立,系本公司唯一股东,注册资本 7426272.6645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法定代表人任德奇。该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许可批复文件为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含本公司下属项目公司荣港联合金融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六份合同,具体如下:
     (一)人民币信用拆借合同。合同金额 125 亿元,约占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29.46%。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按境内银行间同期限 Shibor 市场利率加点,或参考第三方给予本公司的同期限成交价格或报价。拆借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成交单为准。
     (二)人民币同业借款合同。合同金额 200 亿元,约占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47.14%。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按境内银行间同期限 Shibor 市场利率加点,或参考第三方给予本公司的同期限成交价格或报价。借款利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在提款申请书中另行约定。
     (三)美元信用拆借合同。合同金额 30 亿美元(折人民币约 215.3 亿元),占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50.75%。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按同期限美元 SOFR 利率加点, 或参考第三方给予交银金租的同期限美元成交价格或报价。 拆借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成交单为准。
     (四)美元同业借款合同。合同金额 12 亿美元(折人民币约 86.12 亿元),约占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20.3%。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按同期限美元 SOFR 利率加点, 或参考第三方给予交银金租的同期限美元成交价格或报价。 借款利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在提款申请书中另行约定。
     (五)美元同业借款合同。荣港联合金融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签署,合同金额 30 亿美元(折人民币约 215.3 亿元),约占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50.75%。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按照同期限美元SOFR、欧元EURIBOR利率加点,或参考第三方给予的同期限美元成交价格或报价。借款利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在提款申请书中另行约定。
     (六)衍生品交易合同。衍生品交易本金 22 亿元,约占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5.18%。交易价格参考市场标准品种报价或曲线,同时参考第三方针对相同结构给予交银金租的报价确定。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成交确认书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目前还没有独立董事。
     四、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了上述交易,并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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